权者卖地,贫者违建
——农村宅基地的现况与建议
村民建房使用土地的基本情况为:①规划内没有自己土地,但自己有合适地方;②.规划内土地自己用不完;③购买规划内或规划外合适地方;④靠自己的一点合适的小地方去蚕食周边;⑤老房屋(购买)重造。以上各种现象,只有占规划内资源,去审批才是合法(但多余资源如果不转让,也不是很合理,若卖土地即是违法)。其它几种建房户表现为:不按照规划、不审批、土地买卖、超面积建造、占据集体地方,导致排水道路不畅通,或造成邻里纠纷伤人事件,土地资源不合理使用,老房占据成空心村,普遍的违章建筑现象长期无法得到有效制止。
其主要原因在于:①规划内土地使用权尚属承包户,与该农户需不需要宅基地无很大关系,仅及少数人拥有资源〔有权占利〕,配置不合理;②按农户自然地块圈入规划内,无法有效利用土地,也无法控制建造面积;③规划内土地其实没有规划,只能算是计划内用地,与村规划没直接关系;④多数在规划外建房村民,通过找关系托人情得到相关主管人员的暗认才开始实施的,没关系的村民就学人家的样跟着建就是了。
为此建议:
①在列入计划用地前,必须将地块收回集体,作统一规划,再有序让村民使用;
这样,切实为百姓、为农村发展、为政府形象制订法规,农村才会有序建设、有效节地、新老房更替也可控可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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